1515909010

野生红松籽油

正常

📋 基本信息

商品编码1515909010
商品名称野生红松籽油
第一法定单位035
第二法定单位
监管条件ABE
更新时间2026/8/23
备注 不论是否精制,但未经化学改性,不包括人工培植的
商品描述 不论是否精制,但未经化学改性

💰 税率信息(2026年)

出口退税率0%
优惠税率(最惠国)20%
普通税率70%
出口税率0%
增值税率13%
消费税率0%

⚠️ 监管条件

A 检验检疫
B 电子底账
E 濒危物种允许出口证明书

🔍 检验检疫信息

检验检疫编码(13位)类别名称
1515909010101 其他初榨植物食用油 红松籽油(不论是否精制,但未经化学改性)(其他初榨植物食用油)
1515909010102 其他食用植物油 红松籽油(不论是否精制,但未经化学改性)(其他食用植物油)

📝 申报要素

  1. 品牌类型
  2. 出口享惠情况
  3. 加工方法(初榨、非初榨)
  4. 加工程度(未经化学改性)
  5. 用途
  6. 成分含量
  7. 品牌(中文或外文名称,无品牌请申报厂商)
  8. GTIN
  9. CAS
  10. 其他

🌏 协定税率

东盟0%
智利0%
新西兰0%
哥斯达黎加0%
瑞士0%
冰岛0%
澳大利亚0%
柬埔寨0%
尼加拉瓜14%
厄瓜多尔16.5%
香港0%
澳门0%

🌐 RCEP税率

澳大利亚5%
文莱5%
柬埔寨5%
老挝5%
马来西亚5%
新西兰5%
新加坡5%
泰国5%
越南5%
印度尼西亚5%
菲律宾5%
缅甸5%

🗂️ 所属章节

第3类 动、植物油、脂及其分解产品;精制的食用油脂;动、植物蜡
15 动、植物油、脂及其分解产品;精制的食用油脂;动、植物蜡
1515 其他固定植物或微生物油、脂(包括希蒙得木油)及其分离品,不论是否精制,但未经化学改性
151590 其他固定植物油、脂及其分离品
15159090 未列名固定植物油、脂及其分离品

免责声明:以上数据仅供参考,实际归类及税率请以海关总署最新公告为准。

数据来源:《2026年海关商品编码对照表》/ 海关总署